陈先生-咨询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标准
信件主题: | 陈先生-咨询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标准 | ||||
来信人: | 陈昊 | 来信日期: | 2020年09月16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009160456 |
信件内容: | 咨询一下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最低标准及发放标准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按照2019年1月2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〔2019〕8号)通知规定:2019年5月1日起,我市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/小时。以上规定情况已告知服务对象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0年09月17日 | ||||
评价: |